再見了投标保證金!

欄目:行業動态 發布時間:2020-04-25 浏覽量: 9561
分享到:
長期以來,在招投标中,保證金制度備受诟病,保證金被占用、挪用等違規違法行為屢屢發生,企業因投标,導緻大量資金被占用,且周期很長,負擔過重,不利于企業特别是中小企業的發展。

       長期以來,在招投标中,保證金制度備受诟病,保證金被占用、挪用等違規違法行為屢屢發生,企業因投标,導緻大量資金被占用,且周期很長,負擔過重,不利于企業特别是中小企業的發展。
       保證金制度已經不能适應招标采購“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一系列舉措的出台,預示着保證金制度正在加快退出曆史舞台!去年,招投标領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論是國辦函〔2019〕41号文明确提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标報名,還是各地陸續發布通知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都提出了不得收取投标保證金。
       不難看出,取消投标報名、取消投标保證金已是大勢所趨,而今年剛剛複工,就有兩省陸續發文!
湖南鼓勵以承諾代替投标保證金!
3月17日,湖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開複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招标人不得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到場。鼓勵招标以投标承諾代替投标保證金、保函擔保。
       山東催促534家企業辦理退付保證金,3月9日,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公告,催促相關供應商接收退付的保證金,截至目前尚未退付的投标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中心再次通知各投标企業和供應商2020年3月31日前辦理退付。
       據悉,山東省在2019年6月底就發布《山東省财政廳關于取消政府采購投标保證金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從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購活動不得向誠信記錄良好的供應商收取投标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方面,采購代理機構代理山東省各級政府采購項目不得收取履約保證金。鼓勵采購人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情況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并在采購文件中予以明确。采購人不得以供應商事先提交履約保證金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拒收供應商以銀行、保險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對于後付費項目,原則上不再收取履約保證金。
       目前在“招投标”的法律規定上,沒有規定需要投标報名,即投标報名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招投标”操作習慣。

國辦函〔2019〕41号,明确提出:
       精簡管理事項和環節。系統梳理公共資源交易流程,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标報名、招标文件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以及能夠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
       早在之前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等八部委公布第20号令《電子招标投标辦法》中也明确規定:除本辦法和技術規範規定的注冊登記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動中設置注冊登記、投标報名等前置條件限制潛在投标人下載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按照以往慣例,進行交易的工程建設招投标等項目,交易流程中均存在“投标報名”環節。設置“投标報名”環節和報名期限,由此可能緻使投标報名不充分,投标人獲知招标信息較晚而錯過了報名時間。點這 .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同時,容易洩露潛在投标人名單,易導緻串标、圍标和勸阻其他投标人放棄投标等行為的發生。
       除此之外,住建部、發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六部門聯合發布《加快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建市【2019】68号),明确提出: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證金。對于投标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築業企業可以保函的方式繳納。

四大亮點:
住建部、發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六部門聯合發文力推,齊抓共管!
支持多個擔保保證人開展業務,保證公平競争!
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是“見索即付”的獨立保函!
全面公開企業資質、人員資格、工程業績、信用信息以及工程擔保相關信息。
住建部聯合發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共同發文(建市【2019】68号)加快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
1、現金保證金:嚴禁将現金保證金挪作他用,保證金到期應當及時退還。
2、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全部采用具有見索即付性質的獨立保函,并實行差别化管理。
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約擔保的,應當同時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4、招标人到期不按規定退還投标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保函的,應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
5、在辦理施工許可時,建設單位應當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确保落實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6、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公開企業資質、人員資格、工程業績、信用信息以及工程擔保相關信息。
早前就已出台取消保證金政策的省市
河南
河南省财政廳發布《關于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标活動中,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标保證金。非招标采購方式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也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标保證金。
深圳
從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根據《深圳市财政局關于明确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8月15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停止收取投标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市政府采購中心同時為所有注冊供應商開放投标權限。
廣州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廣州市财政局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争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穗财采﹝2019﹞226号)的規定,我中心新發出采購公告的政府采購項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證金。
雄安新區
據雄安發布消息,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不含)以下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标保證金。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一次性低于河北省政府采購公開招标數額标準(200萬元)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标保證金。河北省政府采購公開招标數額标準調整的,随之調整。
北京
北京市發改委會同市規自委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深化招投标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現場投标報名,推進電子投标。
廣西
2019年4月9日,廣西住建廳、發改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繼續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電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确:2019年8月30日前,取消招标報名環節,全面實現使用電子标書,實現招标文件網上下載。
江西
江西省住建廳在加強招标投标過程監管方面提出8項要求:全面實行招标投标電子化和信息化;嚴格招标信息公告和中标結果公示環節審查;取消投标報名環節,推行網上無記名方式購買标書、圖紙......
山東
近日,山東省财政廳發布《關于取消政府采購投标保證金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購活動不得向誠信記錄良好的供應商收取投标保證金。
浙江
早前浙江省财政廳官網發布《關于明确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标投标活動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标保證金,非招标采購方式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亦同。
湖北
2018年12月,湖北省财政廳就發布相關聲明,強制取消投标保證金,收就罰!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投标保證金,并要求相關單位嚴格執行,不得變通和變相收取其他沒有法律依據的任何費用,一旦發現有違規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嚴肅查處。
廈門
廈門保監局聯合市建設局、廈門市金融辦出台了《關于在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展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市推廣建設工程保證保險,運用保險機制降低建築企業的資金成本。
安徽
2016年8月,安徽省住建廳發布通知,其中規定,政府投資項目或國有投資項目将先行推行銀行保函管理制度和保證保險制度。
雲南
2017年3月份,雲南首單建設工程投标保證保險投入運行,太平洋産險簽下雲南省首單建設工程投标保證金保險。
如今多個省市相繼取消保證金,可以預見2020年會有更多省市出台相應的政策。這種大勢所趨之下,保證金終于要退出曆史舞台,這一趨勢究竟會給投标人們帶來什麼新的機遇和變化?讓我們拭目以待。